厦门三区公布秋季转学办法,其他区呢?
厦门三区公布秋季转学办法,其他区呢?
厦门三区公布秋季转学办法,其他区呢?三区已经(yǐjīng)公布秋季转学办法
转学登记对象 1.小学二至(èrzhì)六年级集美区户籍(hùjí)适龄儿童(shìlíngértóng)。
2.未在区属中学就读的初二、初三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。
3.未在区属中小学就读的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。
登记时间 7月(yuè)(yuè)3日—4日、7月31日—8月1日,逾期未登记的,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转学的机会,不再组织补登记。
登记(dēngjì)方式 1.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可关注“厦门i教育”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(wǎngshàng)登记。
2.港澳台侨(gǎngàotáiqiáo)外适龄儿童因(yīn)家长在集美区购房或工作,需(xū)转入集美区就读的,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4日、8月1日(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3:30—5:30)到区教育局432室登记。
备注 1.家长如(rú)实填报相关信息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(cháshí),将取消在(zài)集美区转学的资格。
2.报名登记不代表转学成功,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与最终能否转学无关。
海沧区秋季学期二至(èrzhì)六年级

转学登记时间 
海沧区转学登记时间为(wèi)6月(yuè)(yuè)23日-7月6日和8月1日-8月5日,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学申请,录取结果与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无关。
转学只(zhǐ)可通过微信端(duān)(厦门i教育)登记报名,小程序及电脑端无法登记报名。
1.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(de)学生(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),优先接收(jiēshōu)“两一致”的片区招生对象(duìxiàng)。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之间不互相转学,2022年9月(含9月)之后(zhīhòu)购房落户入学(转学)对象(新建商品房除外),同城区“学位紧张学校”(见附表(fùbiǎo))之间不互相转学。
2.符合(fúhé)“两一致”的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:
当“两一致”的片区转学对象报名数超出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,按照(ànzhào)适龄儿童户籍(hùjí)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,落户日期相同的,按父(母)亲购买的片区房屋(fángwū)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。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,在海沧区(hǎicāngqū)民办学校就读(jiùdú)及原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对象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,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原则上不再进行统筹安排。
3.海沧区集体户转学对象录取办法(bànfǎ):
按照转学对象落户日期排序,结合志愿填报(tiánbào)的(de)方法统筹安排,录取办法参照本文第五大点“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”中(zhōng)的“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”。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转学。
4.海沧区学位紧张的(de)学校(即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、厦门市海沧区北附(běifù)学校、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、厦门双十中学(zhōngxué)海沧附属学校、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)一年级入学及二至六年级转学须严格遵守“同一套房产每(měi)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,子女多于(duōyú)一个的家庭除外”。
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,若因新建学校片区划分而(ér)出现原有(yuányǒu)片区变化的,根据“新生新办法、老生老办法”原则安排入学,新校和原学校(或原旧址学校)的学生不得(bùdé)互转。
非起始年级(niánjí)招生入学工作。根据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同安区实际情况(qíngkuàng),各校应于7月6日、7日接受第一批(dìyīpī)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,并于7月15日公布录取结果;
8月9日、10日接受第二批非起始(qǐshǐ)年级转学的预约(yùyuē)登记,8月1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。
其他区一般(yìbān)在六月底七月初公布小学秋季转学办法。
中学转学办法,一般在八月(bāyuè)初公布。
厦门(xiàmén)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
文字:佘峥
编辑:曾欣悦 值班主编(zhǔbiān):林燕贞
厦门日报原创作品,未经(wèijīng)授权,不得转载,违者必究!

三区已经(yǐjīng)公布秋季转学办法

1.小学二至(èrzhì)六年级集美区户籍(hùjí)适龄儿童(shìlíngértóng)。
2.未在区属中学就读的初二、初三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。
3.未在区属中小学就读的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。
7月(yuè)(yuè)3日—4日、7月31日—8月1日,逾期未登记的,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转学的机会,不再组织补登记。
1.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可关注“厦门i教育”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(wǎngshàng)登记。
2.港澳台侨(gǎngàotáiqiáo)外适龄儿童因(yīn)家长在集美区购房或工作,需(xū)转入集美区就读的,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4日、8月1日(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3:30—5:30)到区教育局432室登记。
1.家长如(rú)实填报相关信息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(cháshí),将取消在(zài)集美区转学的资格。
2.报名登记不代表转学成功,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与最终能否转学无关。
海沧区秋季学期二至(èrzhì)六年级


海沧区转学登记时间为(wèi)6月(yuè)(yuè)23日-7月6日和8月1日-8月5日,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学申请,录取结果与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无关。
转学只(zhǐ)可通过微信端(duān)(厦门i教育)登记报名,小程序及电脑端无法登记报名。
1.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(de)学生(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),优先接收(jiēshōu)“两一致”的片区招生对象(duìxiàng)。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之间不互相转学,2022年9月(含9月)之后(zhīhòu)购房落户入学(转学)对象(新建商品房除外),同城区“学位紧张学校”(见附表(fùbiǎo))之间不互相转学。
2.符合(fúhé)“两一致”的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:
当“两一致”的片区转学对象报名数超出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,按照(ànzhào)适龄儿童户籍(hùjí)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,落户日期相同的,按父(母)亲购买的片区房屋(fángwū)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。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,在海沧区(hǎicāngqū)民办学校就读(jiùdú)及原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对象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,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原则上不再进行统筹安排。
3.海沧区集体户转学对象录取办法(bànfǎ):
按照转学对象落户日期排序,结合志愿填报(tiánbào)的(de)方法统筹安排,录取办法参照本文第五大点“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”中(zhōng)的“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”。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转学。
4.海沧区学位紧张的(de)学校(即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、厦门市海沧区北附(běifù)学校、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、厦门双十中学(zhōngxué)海沧附属学校、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)一年级入学及二至六年级转学须严格遵守“同一套房产每(měi)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,子女多于(duōyú)一个的家庭除外”。
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,若因新建学校片区划分而(ér)出现原有(yuányǒu)片区变化的,根据“新生新办法、老生老办法”原则安排入学,新校和原学校(或原旧址学校)的学生不得(bùdé)互转。

非起始年级(niánjí)招生入学工作。根据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同安区实际情况(qíngkuàng),各校应于7月6日、7日接受第一批(dìyīpī)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,并于7月15日公布录取结果;
8月9日、10日接受第二批非起始(qǐshǐ)年级转学的预约(yùyuē)登记,8月1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。
其他区一般(yìbān)在六月底七月初公布小学秋季转学办法。
中学转学办法,一般在八月(bāyuè)初公布。
厦门(xiàmén)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
文字:佘峥
编辑:曾欣悦 值班主编(zhǔbiān):林燕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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